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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士林社區大學學員學習權益與選課須知
第一條 依據臺北市士林社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收退費標準及臺北市教育局委託辦理社區 大學行政契約,為維護本校講師與學員之教學與學習權益,保障講師、學員和行政人員學習環境之安全,訂定學員學習權益與修課須知(以下簡稱本須知)。
第二條 學員選課時應詳閱課程基本資訊及課程大綱,並依各學期報名須知繳交各項費用及 完成報名手續,始能取得學員資格並入校學習。為維護學員學習品質,未取得學員資格者,應依報名須知,完成旁聽繳費後,始能進入教室旁聽學習。
第三條 本校學員享有修業期間之學習權益,包含授課教師與學習空間符合課程綱要所示、對課程內容調整情事擁有知情權,並應尊重自身及其他學員之修課意願,依學員須知共同維護學習環境品質,維護課程進行及順利學習之權益。
第四條 學員加退選應依報名須知,憑身份證件於期限內完成退費。
第五條 為保障安全學習環境,民眾在社大所進行之行為,諸如洽詢、學習或公共服務等,如有下列情事經申訴確認屬實者,校方得作出勸戒、退課、禁止進入校園、拒絕選課、賠償等相關處分,且學員不得主張個人權益,不得要求退費或其他任何形式之補償。
一、干擾講師教學或其他學員上課進行,經制止不從者。
二、上課中製造或發生突發情事,嚴重影響上課進行,經勸導但無法改善者。
三、騷擾講師、學員或行政人員致影響其正常生活。
四、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、性騷擾防治法,或其他相類法規,經調查後成立且情節重大者。
五、違反菸害防制法在校園內吸菸者,第一次發現予以勸導,又經勸阻無效達2次以上,校方得以作退課、禁止進入校園處分。
六、學員入校園不得於校內喧鬧或咆嘯,擾亂校園安全與秩序,如有嚴重干擾其他學員學習權益,校方可立即處置。
七、冒名頂替學籍造成本校資源損失或文書虛偽不實。
八、私人糾紛請勿帶至校園與課堂,且不得干擾課程進行。
九、其他妨害本校校譽之重大情事。
第六條 凡於校園、教室、辦公室或電話(包含FB、LINE個人或群組)對講師、學員及行政人員發生有惡意侮辱、騷擾、言語恐嚇或肢體暴力行為,或曾經有第五條各款所列不當行為者,本校得拒絕其後續報名上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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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2期「芝蘭新創 嶄新公民」公民週講座開設情形公告
▲公民週部分講座停開、額滿或異動(詳如下表,恕不另行通知)
▲白天講座在校外公民教室(詳如下表,恕不另行通知),請勿進入校園影響百齡學生上課。
▲晚上講座為晚上19點開始,教室當天晚上18:30於百齡高中校園川堂公告。
▲未額滿講座,歡迎講座當天現場上課喔!
▲(10/28晚上更新)10/30(三)下午(C2走讀)水文化路徑-平等里水圳、文化與人,因應康芮颱風影響天氣情形,本次校外講座取消!
▲(10/29晚上更新)10/31(四)下午(D1走讀)隱於士林巷弄裡的文化,因應康芮颱風影響天氣情形,本次校外講座取消,如有後續延期辦理,則另行通知。
▲(10/30晚上更新)因應康芮颱風影響且臺北市公告週四(10/31)停止上班上課,故週四講座取消。
【提醒您】因應天災(颱風、豪雨)瞬息變動,士林社大課程/講座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臺北市是否「停班」辦理,本校將不另行通知,如有因為臺北市「停班」,則課程另擇日補課。請師生留意自身安全,做好各項防災準備,避免發生危險。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: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(請點選)
內政部消防署:防颱準備(請點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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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芝蘭新創 嶄新公民」公民素養週系列講座,歡迎您一起共襄盛舉!
◆日期:113年10月28日(週一)-11月2日(週六)
◆地點:承德路四段177號(晚上講座教室,講座當天18:30於百齡高中川堂公告)
◆公民週(10/28-11/2)原課程停課一次改選講座,本校學員是否出席列為核發研習證明書之依據。
◆本校學員與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參與,請線上報名,報名截止至報名額滿或10/23止。
◆校外講座為辦理保險報名至10/23止,請填寫報名表身份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等欄位,因故未填寫請自行投保足額保險。
◆10/24於士林社大官網之最新消息公告講座是否辦理(恕不另行通知),且未額滿有辦理之講座仍受理報名!
